|
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五类食品的抽查结果,其中一项是:抽查了十五家绿豆糕生产企业的十九组样品,合格品六组,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三十一点六。
一种让顾客直接进口的糕点,不合格率竟高达近七成。其中隐藏的危险,可想而知。因此,报纸在刊发这条消息时,特别加上了一个小栏目--“消费警示”。然而,这警示到七月二十一日才发布,至少已经迟到了一个半月。
我们知道,在安徽地区,绿豆糕不仅是老百姓在端午前后吃的一种应时食品,也是聩赠亲友的应时礼品,犹如中秋节吃月饼。想当初,我曾当礼品买来送过亲戚,也曾吃过好几盒儿女送来的绿豆糕,但早已忘记了哪种品牌,何家企业生产。如今读到这样的“警示”,颇有一点吃了只苍蝇的感觉,只能留下一个后悔,一个无奈。
我不知道,为什么在人们大买、大吃绿豆糕的时候,质监部门不公布这样的“警示”?是那时还没有抽查,还是抽查了没有公布?直到大家吃的高潮已过,市场上已经很少再有这商品时,才来放这“马后炮”,这样的“马后炮”,犹如台风过后再来发布台风警报一样,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。
如今我们都在强调效率,有很多工作是不能放马后炮的,譬如食品的安全,能不能走在群众消费高潮的前面,早一天公布合格和不合格的产品,就可以直接减少若干不安全的因素。迟一天公布,又会使多少人在不知不觉中冒丧失健康之险。
我以为,这次公布的绿豆糕质量监督抽查结果,对消费者来说,只是一次迟到的“警示”,然而对质量监督部门来说,应当成为一次真正的“警示”。
|